www.chinarushang.cn 中國儒商 作者:
傳統的金石證史、補史的觀點,今日已引起反思。只有充分理解新資料所特有的性質,才可能真正發揮它們的價值,而不致只是把它們削足適履地嫁接入傳統史料已經繪出的歷史畫卷中。
2017年11月18、19日,“文獻·文書·文物:中古史研究的資料利用與開掘”學術討論會在南京六朝博物館報告廳召開。會議由南京大學六朝研究所與北京大學中古史研究中心共同召集,來自中國社科院、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南京市考古研究院、江蘇省社科院等單位的二十余位學者與會。
近代以來,中古史研究名家輩出,成果豐碩。但相較于其他斷代史研究,今天的魏晉南北朝史研究在資料利用方面明顯更依賴傳統史料。在這片已經過精耕細作的領域里,如何尋找新的研究空間,成為學人的共同困惑。為此,會議圍繞中古史研究的資料利用與開掘這一核心問題,組織了若干專題報告和座談。會議座談嘉賓包括:陳蘇鎮、羅新(北京大學歷史系)、陳爽(中國社科院歷史所)、趙益(南京大學文學院)、張學鋒、胡阿祥(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專題報告有:
陳鵬(吉林大學文學院)《東晉南朝的“十八州譜”與州郡著姓》;
陳爽《〈世說敬胤注〉所見東晉佚史考》;
陳志遠(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六朝的轉經與梵唄》;
鄧瑋光(江蘇第二師范學院歷史系)《許迪案小考》;
方圓(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南朝佛教儀式疏文得名源流考》;
陸帥(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蕭梁前期的北來降人:新刊梁〈普通二年墓志〉小考》;
姚樂(江蘇省社科院歷史所)《蕭梁“三品蘊位”考論》;
于溯(南京大學文學院)《行走的書簏:中古時期的文獻記憶與文獻傳播》;
葉煒(北京大學歷史系)《從不書志主名字現象看中古墓志集本與石本的異同先后》。
重視基礎性的文獻整理工作
談到史料的拓展,一般會想到出土文字資料的發現。就魏晉南北朝史領域而言,這類資料主要是簡牘、文書、墓志。整理新出資料當然是史料拓展的重要途徑,除此之外,陳爽在座談中特別強調了對傳世文獻的整理,這也是他主持的北京大學中古史研究中心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項目“中國中古史籍與史料的整理與研究”的一個主攻方向。陳爽認為,史學史意義上的魏晉南北朝史學十分繁榮,但其中絕大部分著作已經亡佚,史料學意義上的魏晉南北朝史學捉襟見肘。借助數字化技術,今天更應該重視魏晉南北朝史料的輯佚工作,也更應該和有條件注重對近似資料的史源學辨析。
陳爽的論文是對《世說敬胤注》中保存的東晉佚史條文進行輯佚,目的是“提醒大家在追尋新史料的同時還要特別留意舊史料”。文章指出,《世說敬胤注》多有長段的引錄,較《劉注》那樣的零星節引更能反映佚書原貌,且所引史料約七八成不見于他書,所記世系也多較他書為詳,值得重視。評議人于溯認為,傳統輯佚學有三個弊端:缺乏后期研究、忽視輯出文與其出處的關系、對“佚”的理解偏窄。本文的工作重點在佚文的后期處理,這是今后輯佚學發展的一個方向。由于《敬胤注》流傳曲折,脫訛較多,給標點、理解帶來困難,于溯、羅新等也對錄文中一些具體的字句釋讀提出了意見。
陳鵬的論文《東晉南朝的“十八州譜”與州郡著姓》同樣關注佚書,即東晉時賈弼和蕭梁時王僧孺編撰的兩份全國總譜。文章首先關注佚譜的文獻形態,結合史料記載、零散佚文及敦煌出土的唐代譜牒,嘗試考察兩種十八州譜以怎樣的體例著錄諸州士族。在此基礎上又討論了總譜編纂與當時對地方士族的評定和管理問題。評議人姚樂提出了與作者不同的對“十八州”的理解,對于蕭梁評定士族的方式與目的也做了深入闡發。
中古史研究重視、依賴傳世文獻,其實焦點頗為集中,而很多“邊角料”長期受到冷落,陳爽討論的《敬胤注》、陳鵬關注的六朝譜牒文獻都是如此,陳爽就特別指出對于《敬胤注》的文獻學和史學史研究幾乎空白。另一類往往被忽略的是宗教文獻。一般的歷史學研究與宗教史研究長期存在壁壘,本次會議中陳志遠與方圓對宗教文獻的討論,則都帶有打通世俗與宗教文獻的整體視野。
陳志遠《六朝的轉經與梵唄》一文探討中古佛教史家如何對轉經僧、梵唄僧的事跡進行編纂。文章首先提出宗教文獻中的高僧傳類作品“在結構上非常接近官修正史”,而且與正史構建了對一代歷史的總體認識一樣,高僧傳也“構成了早期佛教史發展的整體脈絡”,由此倡導“以批判性的解讀分析《高僧傳》的史源與編排體例”。文章還注意到尚未被宗教史研究者充分開掘的古小說和墓志資料的重要價值,通過內典外典的糅合,力圖突破齊梁佛教史家構建的圖景。評議人楊曉春(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建議將“轉經”一詞改為“轉讀”,并認為這篇論文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趙益認為高僧傳分科也受到史書類傳的影響。羅新指出女性在中古佛教造像記中大量出現,卻幾乎不見于佛教文獻,認為女性對于宗教的早期推動應有重要作用,但缺少傳統文獻所關注的英雄式人物,呼吁思考如何把佛教史研究與真正的社會、被淹沒的大眾相結合。
方圓的論文《南朝佛教儀式疏文得名源流考》嘗試在中國傳統疏類文書的整體中認識佛教儀式中的疏文。文章認為佛教疏文是由于儀式所需的證明性而借用了世俗傳統的“疏”之稱謂,但這并不表明儀式內涵產生了變化。評議人陳志遠認為以往的相關研究集中于出土文書,本文則從《大藏經》中搜集早期佛教儀式疏文,是有益的補充。趙益認為本文偏向于文體學研究,并提示“疏”字原本有條陳的含義。
與受到冷落的部分傳世文獻相比,走馬樓吳簡這樣公布稍有時日的出土文獻反而經過了當今學者密集的整理與研究,但這并不表示最基礎的文書學復原與整理已經達到極致。鄧瑋光的論文《許迪案小考》討論的是走馬樓吳簡中一個已經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自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圍繞許迪案的討論是以四份木牘資料為主的,本文則借助“橫向比較復原法”復原出兩份竹簡本案件文書。通過對這兩份文書的
程式、內容進行細致辨析,對本案相關行政司法過程做出新的推測,認為本案并非由地方發起的基于一般行政程序的自糾,而是特定政治背景下由中央主導推動的反貪案件,并結合史傳討論了本案的政治背景。評議人羅新認為,關于許迪案已經有多角度的豐富研究,而本文又做出了推進。關于文中對案件的政治背景的挖掘,羅新認為與其將這類反貪案件與遼東軍事活動聯系起來,不如將它們一并置于孫吳財政危機的背景中考慮。
新問題,新解讀
除了以文獻、文書整理為基礎支撐起新的研究,趙益在座談中談到了新視角的重要性。他說:“史料的開掘就是領域的開掘,有新的問題、轉換眼光,會發現史料中更多的信息和可能。”對于那些早被重視、經過了良好整理的文獻資料而言,這一點尤為重要。本次會議姚樂、于溯、葉煒三位所報告的論文都嘗試以新鮮的視角處理并不新鮮的材料。
姚樂論文《蕭梁“三品蘊位”考論》關注蕭梁官班體制。圍繞這一話題,學界已經進行過漫長的探討,從姚文中回應前人諸說所占篇幅之多便可見一斑。在紛紜的論爭中,作者能夠提綱挈領,條分縷析,對主要觀點做出簡明扼要的評判或辯駁,體現了作者對這一問題思考之深入。關于這一問題的基礎材料是《隋志》所記蕭梁三品蘊位、勛位職官,此外散見于紀傳的相關記載,也在歷次研究中被翻檢利用。作者依托官制史研究的積累,對《隋志》記載重行錄文標點并進行考釋,依然糾正了此前的不少誤解。在此基礎上,借助音韻與訓詁之學的啟發,作者對蘊位、勛位的性質與作用提出了與前人不同而又合乎情理的解讀,頗有四兩撥千斤之感。作者還就南朝官制的基本史料情況,提出《隋志》編纂者存在使用北朝隋唐系統的制度觀念曲解南朝職官體系的現象。
葉煒《從不書志主名字現象看中古集本與石本的異同先后》一文同時關注出土墓志和文集所收墓志避免寫出志主名、字的現象,雖然利用墓志,但并非追求新資料之作,而是嘗試對墓志作系統性研究。全面聯系出土志石與文集的資料利用方式令人耳目一新,與之相應的則是觀察視角之新:關注墓志的制作過程、關注避諱文化的因素。文章認為墓志不書名字的現象“主要與避諱的性別因素以及避諱、稱謂風俗及其變化相關”。評議人鄧瑋光認為集本不書志主名字有可能是文集為彰顯作者文采,或為尊重死者而不書。張學鋒提示了一方武周時期墓志材料,對討論當時撰寫墓志文和鐫刻志石時的避諱處理問題有特別價值,又建議將同時有石本、集本的墓志做全文對勘,或許能有更多發現。
中古史書中出現了大量對時人記誦能力的記載,而且廣泛涉及各階層人物,但因史筆雷同又不無夸飾,往往被讀者視為浮詞濫調而遭到忽視。于溯的報告《行走的書簏:中古時期文獻記憶與文獻傳播》卻認為,在這些“被拋棄的史料”背后,隱藏著重要的文獻史和文化史信息。當時人常以誦得的文獻與抄本相互校補,所誦文獻具備版本意義,可稱之為“記憶本”。記憶本在某些方面更能滿足人對書籍的要求,因以風靡一時;惟其獲取艱難,抄本又在通過不斷的技術變革模擬記憶本的強項,最終導致記誦的現實意義下降,中古以后人們的記誦觀念也更理性化。中古文獻的形成和流傳史,因為記憶本的加入,要比過去想像的復雜。評議人陳爽認為這篇文章思路精巧,很具啟發性,但將中古時代作為一個整體加以探討似乎過于籠統,可以再進一步考慮前后時期是否存在變化,又建議將文中使用的術語“手抄本”改為“寫本”。陳志遠認為中古時代寫本占據優位,而記憶本是一種補充,本文對二者關系的定位可以斟酌。
從文字資料跨入考古資料
處理傳世文獻與出土文書,主要而言都是針對文字的工作。歷史專業背景的學者在面對出土文物時,總難免將視線集中于其上的文字。張學鋒在座談中指出,“從文獻到出土文書這一步不難,難的是如何從文獻、文書跨入到文物,……把沒有文字信息的文物利用起來,從中讀出歷史的信息”。他擴展恩師永田英正關于史料運用的教導,認為無論對于傳世或出土的文字資料,還是文物資料,都應該追問三點:為什么是這樣的內容,為什么以這種形式,為什么在這里,“把這三個疑問搞通以后,沒有文字的地下遺跡現象同樣可以作為史料來被我們利用”。
陸帥的論文報告《蕭梁前期的北來降人:新刊梁〈普通二年墓志〉小考》就跳出單純對墓志文字內容的關注,將墓葬整體環境納入研究視野。雖然論文題目稱“新刊梁普通二年墓志”,但實際上這方墓志并非新近發現,而是已面世近40年,作為為數不多的南朝墓志,此前也受到了一些研究者注意。由于該墓志的圖版和錄文一直沒有完整公布,研究的展開受到制約。新近公布的圖版并未提示任何墓葬信息,得益于對南朝墓葬、考古資料的長期關注,作者注意到該圖版正屬于此前已經公布的發掘簡報中的墓志。作者還進一步注意到墓葬之外的地上遺跡,推測在另一份資料中公布的石辟邪很可能屬于這座墓葬。由此,得以在全面的墓葬環境中對這方墓志記載的內容作更深入的討論。
這方墓志原本三千余字,但現在能夠辨識的僅四分之一左右。由于關鍵位置的殘泐,此前學者對墓主身份多存在誤解,也使得這方墓志定名不一。新刊圖版雖然亦不甚清晰,作者克服諸多困難,釋讀出大量文句,判斷墓主應為由北奔南的冀州人士,曾長期參與淮水一線的軍事活動,包括浮山堰的建設。在墓葬環境與墓志內容的對比中,作者注意到墓志所記墓主身份屬南奔武將,官位亦非極顯赫,而此墓葬的整體形制則接近蕭梁宗室墓葬。對這一矛盾,作者從墓主事跡的稽考出發,聯系當時的南北政治局勢及梁武帝的政策傾向予以解讀。
在討論環節,吳桂兵(南京大學歷史學院)指出此方墓志提及喪葬儀軌的安排及人員,是非常貴重的材料。張學鋒特別肯定了以純粹歷史學背景出身的作者能夠對考古環境有如此關注,并指出此墓葬形制與南朝宗室墓在本質上一致,類似墓葬的材料尚有不少(包括尚未公刊者),但大多數墓主身份不明,這也使本墓葬的資料值得繼續關注。張學鋒還提示作者除了從官位的角度審視墓主身份等級,還可注意可能的爵位因素。
將文物考古與歷史研究相結合,是南京大學六朝研究所的一個強項。利用會議間隙,與會學者走訪了陵墓石刻、城墻、水道等六朝遺跡,張學鋒、楊曉春、許志強(南京市考古研究院)等長期從事考古研究的南京學者信手拈來深入淺出的解說給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座談時,陳爽表示:“北大和南大各有優勢,有很強的互補性,特別是南大歷史學院有很多從事一線文物考古工作的學者,通過這兩天的接觸,他們對考古資料的解讀給了我們很大的沖擊和啟發。”
結語:文獻·文書·文物
綜合傳世文獻、出土文字資料和文物進行研究,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如何定位彼此關系。傳統的金石證史、補史的觀點,今日已引起反思。僅僅將出土資料中的文字與傳世文獻記載做簡單比對,這樣的研究已經不能滿足學界要求。
所謂“新”資料,是相對于以正史為中心的傳世文獻的“舊”資料而言。這不是單純時間意義上的“新”,更是資料本身性質上的“新”。只有充分理解新資料所特有的性質,才可能真正發揮它們的價值,而不致只是把它們削足適履地嫁接入傳統史料已經繪出的歷史畫卷中。文書學的研究,以及對文書性質的深入認識所推動的行政運作研究,是當今“新”資料推動史學發展的一個范例。中古墓志的大量出土雖然也刺激了家族個案研究,促使今人更清醒地認識到南北朝晚期攀附士族的現象,但與出土文書帶給史學研究的沖擊似乎還不能相比。學界對于在葬禮中使用、安放在墓穴中的墓志,還沒有足夠獨立的認識。本次會議中與墓志相關的報告都有意嘗試對墓志特性的認識,但從資料本身的合理利用到歷史視野的拓展,其間有很長的路要走。
除了新近發現的資料,那些長期受到冷落的“邊角料”文獻,也能夠通過對其資料性質的再認識而成為“新”資料。簡牘文書的研究是由于超越了對單支簡牘的內容的關注才得以別開生面,而今天史學研究利用中古文獻的佚文,基本上還停留在對單條文字內容的利用。在佚文背后,還需要了解中古時期的文獻制作與流傳,文本的拆分與重組等。這些涉及傳統的文獻學、輯佚學、史源學的話題,今天應該重新受到重視。
無論對于正史還是佚文,簡牘還是碑志,與其說我們缺少的是資料,不如說我們最終期待視角與觀念的突破。而這種突破若想造成深刻的影響,必定要以更深入、全面地認識資料本身為基礎。
(責任編輯 王小寬)